档案馆

关于做好2024年归档工作的通知

编辑:网站客服部 更新于:2024-02-28 阅读:

校属各归档单位

2024年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上年度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完整齐全规范归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3年度形成的常规工作材料。

2.主题教育材料。各归档单位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过程中产生的有重要价值的文件材料、宣传报道、图片、实物等。

3.三抓三促材料。各归档单位在“三抓三促”行动过程中产生的有重要价值的文件材料、宣传报道、图片、实物等。

4.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材料。各归档单位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产生的有重要价值的文件材料、宣传报道、图片、实物等。

5.乡村振兴帮扶材料。各归档单位在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中形成的有重要价值的相关文件材料、声像、实物等。

6.抗震救灾材料。各归档单位参与12·18积石山地震抗震救灾工作形成的有重要价值的相关文件材料、宣传报道、图片等。

7.其它档案:教学(学籍)、科技等其它类档案材料及往年未归漏归档的材料。

二、归档要求

1.各归档单位兼职档案员按照《兰州理工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和《兰州理工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完成本单位2023年度形成的纸质和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2.学校档案实行在线归档。兼职档案员登陆“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平台录入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应的电子文档(如果没有电子文件,需制作扫描件)。

3.移交档案时,从“南大之星”打印出移交目录(A4),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当面检查、验收、签字。凡不符合归档规范要求的,待重新修正后再办理移交手续。

4.电子文件归档后,其数据信息应在各单位计算机或系统中保留一年。

5.纸质档案材料应为原件并加盖公章。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卷内备考表一份。

在收集整理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电话:2976090。

                                                             档案馆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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