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

兰州理工大学档案馆职责

编辑:网站客服部 更新于:2019-04-20 阅读: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校档案工作的计划、制度、规定细则等,并组织实施。

二、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对全校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与指导。

三、按照《高等学校档案办法》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要求,做好全校党政管理、教学教研、科学研究、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管理、编辑出版、外事活动、财会、录音声像、人事、学生等档案的接收、管理工作。对进馆档案及时进行编目、分类、上架,科学保管。

四、负责全校各部门文件材料的积累、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五、制定档案馆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并按照学校要求将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六、严格档案借阅制度,正确处理好档案利用和保守机密的关系,保证提供利用和档案保密两不误。

七、组织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需要销毁的档案,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的监销工作。

八、开展档案的利用、咨询、开放等工作。做好档案利用的接待工作,做到接待热情周到、手续简便,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需要。

九、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的保密、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虫、防霉、防鼠、防强光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十、开展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增强运用现代化手段管理档案的能力,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科技含量,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

十一、认真研究和改善档案保护条件,对破损和字迹退色的档案进行修复和复制。

十二、按照各级上级部门的规定,向省档案局及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十三、加强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

十四、有计划地进行档案编研工作,开展档案理论和档案工作实践的研究,积极参加各种档案学术研讨活动,努力提高专业人员的档案学理论水平。

十五、组织全校的档案工作检查,定期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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