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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校史馆工作职责

日期:2025-01-1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制度,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要求,做好全校党政管理、教学教研、科学研究、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管理、编辑出版、外事活动、财会、录音声像、实物、电子、人事、学生等各类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四、做好档案的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虫、防霉、防鼠、防灰尘等“八防”工作,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

五、编制检索工具,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和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

六、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广、应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推进电子文件归档和存量档案数字化,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七、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校属各单位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做好全校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年度考核工作,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八、负责校史馆管理工作;

九、利用档案与校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档案和校史的文化、教育功能;

十、开展档案理论、档案工作实践和校史文化学术研究,参加各种档案与校史学术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鉴定和密级调整工作;组织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十二、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向省档案局及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十三、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奋进求是